车辆牌照被盗怎么处理

汽车牌照被盗了怎么办?就丢了一个不用报警直接补办就可以了:

一、需提供的材料(详见文后的有关说明):

)《补领、换领机动证申请表》(表格内容用钢笔或水笔填写,不得涂改)。

(二)机动车行驶证。

(三)因丢失补领一块号牌的,需收缴并换领另一块未丢失的号牌;因损毁换领机动车号牌的,需同时收缴并换领两块号牌。

(四)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五)委托代理人办理,还应提交代理人身份证明,并且在《补领、换领机动车牌证申请表》上与机动车所有人共同签字。

三、办理程序:

(一)机动车所有人或代理人携带所需证明、凭证到到浦东验车场1号楼收旧号牌36-38号窗口办理补、换机动车号牌手续。

(二)机动车所有人或代理人应在8个工作日后,凭补、换领号牌的缴费发票和《机动车行驶证》及时到1号楼16—18号窗口领取补、换发的机动车号牌。

四、收费标准:

(一)汽车号牌:50元/块(补领加1倍收费)

(二)摩托车号牌:35元/块(补领加1倍收费)

汽车牌照被盗了怎么办?

一、所需资料:

1、提交《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未申书的一起)。

2、车主填写《补领、换领机动车牌证申请表》一份。

3、交验有效的身份证原件及清晰复印件一张(私车)。

4、交验有效的企业法人代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张(公车)。

5、公车由车属单位在《补领、换领机动车牌证申请表》上盖公章,法人代表委托单位员工办理的出具委托书以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一张。

二、办理程序:

车主到车管所二楼办证大堂表格发放窗取《补领、换领机动车牌证申请表》填写→凭资料到车管所二楼办证大堂机动车业务窗审核办理→缴费后车主凭发票到原办理机动车业务窗领取临时号牌→三十个工作日后凭临时号牌到交警大队内固封点固封车牌。

三、办结时间:

办理临时号牌即时。

补、换领号牌三十个工作日。

汽车牌照被盗后怎么办?

不用报警直接补办就可以了:一、需提供的材料(详见文后的有关说明): (一)《补领、换领机动车牌证申请表》(表格内容用钢笔或水笔填写,不得涂改)。 (二)机动车行驶证。 (三)因丢失补领一块号牌的,需收缴并换领另一块未丢失的号牌;因损毁换领机动车号牌的,需同时收缴并换领两块号牌。 (四)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五)委托代理人办理,还应提交代理人身份证明,并且在《补领、换领机动车牌证申请表》上与机动车所有人共同签字。 三、办理程序: (一)机动车所有人或代理人携带所需证明、凭证到到浦东验车场1号楼收旧号牌36- 38号窗口办理补、换机动车号牌手续。 (二)机动车所有人或代理人应在8个工作日后,凭补、换领号牌的缴费发票和《机动车行驶证》及时到1号楼16—18号窗口领取补、换发的机动车号牌。 四、收费标准: (一)汽车号牌:50元/块(补领加1倍收费) (二)摩托车号牌:35元/块(补领加1倍收费)

汽车牌照被盗后怎么办?

一般盗小偷会在车上留个电话

他要的钱就把车牌给你了

都有的小偷你付了钱他还没了的要。

1。正规途径是到当地派出所先报案车牌被盗,报案的条子要留着,以备以后你的车被套牌以后作为辩证。

2,到当地车管所申请补办车牌,提供相应的材料就可以了,好像还要交一百多块钱,就这些了

汽车车牌被盗违章怎么办

车牌被偷该立即报警,重新车牌。

补领新牌方便,直接去车管所申请,而无公安局报案。补领的牌照须与您原有的车牌号码一致,“个性化”车牌丢失须换领92式车牌。车主一定要亲自到所在区县的车管分所办理牌照补领手续。办理车牌补领手续的具体流程如下:

①除了车辆的行驶证和自己的身份证外,已经办理了机动车登记证的一定要带上,公车还要带好组织机构代码。

②车主先到车管分所填一张补领牌证申请表,公车要加盖单位公章后交给车管所。车管所将给您一张警务回执单和一张临时牌照。临时牌照贴在车辆前风挡明显位置,以便民警查验。使用临时牌照不影响年检。如果您的车只丢失了一个牌照,您还要在办理申请补领牌照手续时把旧牌照交回。

③30个工作日以后,您就可以到车管所领取新牌照。新车牌上的号码与您的原车牌号相同,您的行驶证仍可使用。

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

第四十八条已登记的机动车被盗抢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根据刑侦部门提供的情况,在计算机登记系统内记录,停止办理该车的各项登记和业务。被盗抢机动车发还后,车辆管理所应当恢复办理该车的各项登记和业务。

机动车在被盗抢期间,发动机号码、车辆识别代号或者车身颜色被改变的,车辆管理所应当凭有关技术鉴定证明办理变更备案。

第四十九条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在机动车检验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检验合格标志。

申请前,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行驶证、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车船税纳税或者免税证明、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确认机动车,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核发检验合格标志。

第五十条除大型载客汽车、校车以外的机动车因故不能在登记地检验的,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委托核发检验合格标志。申请前,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将涉及机动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申请时,应当提交机动车登记证书或者行驶证。

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出具核发检验合格标志的委托书。

机动车在检验地检验合格后,机动车所有人应当按照本规定第四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向被委托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检验合格标志,并提交核发检验合格标志的委托书。被委托地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按照本规定第四十九条第三款的规定核发检验合格标志。

营运货车长期在登记以外的地区从事道路运输的,机动车所有人向营运地车辆管理所备案登记一年后,可以在营运地直接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并向营运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检验合格标志。

第五十一条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持行驶证向机动车登记地或者检验合格标志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或者换领。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补发或者换发。

第五十二条办理机动车转移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后,原机动车所有人申请办理新购机动车登记时,可以向车辆管理所申请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

申请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在办理转移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后六个月内提出申请;

(二)机动车所有人拥有原机动车三年以上;

(三)涉及原机动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第五十三条确定机动车号牌号码采用计算机自动选取和由机动车所有人按照机动车号牌标准规定自行编排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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