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近年来交通事故的发生频率的增加,我国的车险制度也开始随之改进。而在众多的交通事故中,机动车碰撞问题就是其中一个不可避免的问题。不少车主对机动车无责方理赔问题争论不休,到底该不该进行理赔呢?我们不妨来看看最近国家对无责方理赔提出的解决方案和注意事项。
首先,我们可以先来看看《机动车交通责任强制保险条款》第八条规定,这条保险条款中之处当被保险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无责任时,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400元。因此,当机动车辆间发生碰撞时,如果投保交强险的车辆无责,也要按照条款约定,在400元责任限额内赔付有责方机动车辆损失。按照目前保险公司理赔处理流程,机动车无责方理赔金额不仅要先后到两家保险公司参与定损,而且还可能发生预先支付赔款,然后再到保险公司进行索赔的情况。这条条款无形中就增大了无责方办理理赔的时间和精力。
然而,在法律界人士却认为,“无责方理赔”在一定程度上来说是没有法律依据的行业惯例。在北京一带地区也认同了着这种说法,认为无责方不该进行理赔。自2007年起,北京地区就率先运行了交强险无责赔付简化机制。这意味着当机动车发生碰撞事故时,所有手续由投保交强险全责方的保险公司负责,机动车无责方理赔是不合理的,机动车车主也不用再承担另外的责任了。而发生事故时,无责方只须提供有关索赔资料,由全责方的保险公司将承担查勘、定损及垫付赔款的义务,之后由事故涉及的双方公司进行结算。到现今为止,可实施简化处理机制的公司已达到数家,覆盖了北京地区绝大多数投保人。然而在其他地方而言,究竟孰是孰非还是要根据当地的车险规定而言。
同时,在解决机动车无责方理赔问题上必须具备一个前提,就是有责无责双方都必须购买机动车强制保险,如果其中一方没有买,就根本不存在无责方理赔和抵扣的问题。对于如果对方没买交强险又该如何解决呢?根据《广东省道路安全交通安全条例》第48条确实规定:“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机动车方在该车应当投保的最低保险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对超过最低保险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第一款的规定赔偿。”因而要想讨论机动车无责方理赔的问题,双方是必须要购买强险的,这样才有可能获得保险公司的赔偿。
小编在说完上述这么多内容后,相信车主们对于机动车无责方理赔问题会更加了解。在解决无责方理赔问题上还需要有诸多值得车主注意的地方,不仅需要车主进行一定的了解,还需要车主了解一定的案例,以免在遇到类似的事件时手足无措。另外这方面的了解,能够为无责方进行更好的辩护,进而更大程度的弥补自己的损失和权益。
更多车险问题,可以直接咨询车车车险客服。车车车险有最专业的客服,可以问车主们提供任何帮助。在车车车险平台上可以查看各大车险公司报价进行对比,车车车险和多家保险公司有合作,所以可以即时报价并购买,一般来说2分钟就可以完成订单,第二天就能生效,价格还比传统渠道便宜20%到30%,并且车车车险是经过保监会认证的第三方车险平台,比较可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