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年检所需资料:
1、驶证原件
2、交强险副
3、身份证复印件
车辆年检的步骤:
1、证大厅办理送检申请后,将车辆行驶至停车区域,先外观检测,核对车架号和发动机号的正确无误。
2、由检验员将车辆行驶至检测车间进行废气测量检验。
3、进入自动检测系统,依次通过速度台、侧滑台、制动台、灯光仪的检测后,将车交还车主。
4、车主从检验员手中索取检测报告和检验申请表,若检测项目全部通过,就可以去办证大厅支付检测规费,在签证窗口领取行驶证和合格证标签;如果有不合格的项目,车主自行修理调整后则参加复检直到合格。
车辆年检规定
车辆年检也就是我们平时所说的验车,《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
第十六条:机动车应当从登记之日起,按照下列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一)营运载客汽车5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二)载货汽车和大型、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10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10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三)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6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6年的,每年检验1次;超过1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四)摩托车4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4年的,每年检验1次;
(五)拖拉机和其他机动车每年检验1次。营运机动车在规定检验期限内经安全技术检验合格的,不再重复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六)超过报废年限的车辆不可以再过户(买卖),但可以继续使用;买卖的话可以先到车管所办理该车的报废单(注销该车的档案),然后买卖。
现在汽车年检是怎么规定的?
新车(指非营运车六年,每二年超过六年,每年检一次,检验时间原来尾数对应月份(一、二月不检),现在则是按上牌月份为检验月份,即你几月份上牌,下次就几月份检验(这是浙江地区的做法),其实你每次验车后,他们在证件上注明检验有效期,你只要到期按时去检验即可。
现在车辆两年年检换标怎么个流程年检无需上线年检的车辆,车主仍需提供交通事故强制责任保证、车船税纳税或者免征证明后,处理完交通违法、交通事故后,携带车主身份证和行车证,可直接向公安交管部门申请领取检验标志。下面是换标的流程:
1、到达服务窗口后,进行缴费,领取年检申请表,按照模板填写就可以。
2、写好后,将未过保的强制险保单副本、身份证、行驶证提交给工作人员。
3、工作人员审核资料,资料齐全无未处理违章,他们就会给你打印年检标志,而且在驾驶证副本上打印本次年检有效到期时间。
车辆年检也就是我们平时所说的验车,《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
第十六条:机动车应当从登记之日起,按照下列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一)营运载客汽车5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二)载货汽车和大型、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10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10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三)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6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6年的,每年检验1次;超过1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四)摩托车4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4年的,每年检验1次;
(五)拖拉机和其他机动车每年检验1次。营运机动车在规定检验期限内经安全技术检验合格的,不再重复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六)超过报废年限的车辆不可以再过户(买卖),但可以继续使用;买卖的话可以先到车管所办理该车的报废单(注销该车的档案),然后买卖。
2014年5月17日上午,公安部、国家质检总局联合下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机动车检验工作的意见》,其中规定公安、质监等政府部门不得开办车检机构,已开办的,9月底前必须彻底脱钩;自9月1日起,试行非营运轿车6年内免检;不得指定检验机构,推动机动车异地年检。
现在车辆两年年检换标怎么个流程年检无需上线年检的车辆,车主仍需提供交通事故强制责任保证、车船税纳税或者免征证明后,处理完交通违法、交通事故后,携带车主身份证和行车证,可直接向公安交管部门申请领取检验标志。下面是换标的流程:
1、到达服务窗口后,进行缴费,领取年检申请表,按照模板填写就可以。
2、写好后,将未过保的强制险保单副本、身份证、行驶证提交给工作人员。
3、工作人员审核资料,资料齐全无未处理违章,他们就会给你打印年检标志,而且在驾驶证副本上打印本次年检有效到期时间。
车辆年检也就是我们平时所说的验车,《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
第十六条:机动车应当从登记之日起,按照下列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一)营运载客汽车5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二)载货汽车和大型、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10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10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三)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6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6年的,每年检验1次;超过1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四)摩托车4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4年的,每年检验1次;
(五)拖拉机和其他机动车每年检验1次。营运机动车在规定检验期限内经安全技术检验合格的,不再重复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六)超过报废年限的车辆不可以再过户(买卖),但可以继续使用;买卖的话可以先到车管所办理该车的报废单(注销该车的档案),然后买卖。
2014年5月17日上午,公安部、国家质检总局联合下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机动车检验工作的意见》,其中规定公安、质监等政府部门不得开办车检机构,已开办的,9月底前必须彻底脱钩;自9月1日起,试行非营运轿车6年内免检;不得指定检验机构,推动机动车异地年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