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在路上没有其它照明设备,而且对面没有车辆行驶的情况下,才能使用远光灯。否则会严重干扰对方视线,甚至造成交通事故。
一定要小心不要误将远光灯当近光灯用。碰到以下几种情况必须立即将远光灯换成近光灯:一是对面有车开来,二是离前面同方向的车距离较近,三是当路上已经有足够的照明度,还有就是在过铁路交叉道口和回到交通繁忙的街道上的时候。
一些司机朋友也许遇到过这种情况:对面车的司机很不友好地开了远光灯,这种情况下应该怎么做呢?别急,专家教你两招:一是不看它的大灯,将视线移到车的右侧;二是放慢车速,适当鸣笛,实在不行就停车。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八条规定:
(一)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道路会车时,距相对方向来车150米内不能使用远光灯。
(二)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窄桥、窄路与非机动车会车时不能使用远光灯。
(三)通过有交通信号控制的交叉路口,转弯时不能使用远光灯。
(四)夜间没有路灯、照明不良或者遇有雾、雨、雪、沙尘等低能见度的情况下行驶时,同方向行驶的后车与前车近距离行驶时,不能使用远光灯。
(五)夜间超车时,应远近光灯交替使用,提醒前方车辆。
(六)在照明较好的城区不宜使用远光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