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法规里面的“超车”,和我们平常提到的超车,其定义是有很大区别的,并不是“后车超过前车”这么简单。
先从原车道变道,然后超越前车,最后并回原车道。车辆只有完整完成了这样一套动作,这种行为才属于交通法规条文里定义的“超车”。
判断“右侧超车”,关键是看超车车辆的完整动作:在同一车道行驶的后车并到右侧车道,然后超越前车,最后并回原来车道。在这个过程中,后车变道的位置是判断车辆是否属于“右侧超车”的关键因素——假如后车在超车前和超车后,并回原车道的位置都离被超车辆很远,那么这种从右侧车道超越前车的行为就不能算“右侧超车”。
通常来说,只有在发生交通事故,且当事一方提出对方存在“右侧超车”的嫌疑时,交警才会对是否存在“右侧超车”的行为进行勘查,若情况属实则会进行相应的处罚;但在日常行车时,交警一般是不会主动处罚“右侧超车”的违章车辆。这种执法状况需要各位驾驶人士留意,大家更不要心存侥幸违章超车。
右侧超车如何处罚
驾驶机动车右侧超车的记3分,处200元以下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