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故处理
事故发生后可先向交警部门(电话122)报案,并向保险公司报案。尽量保留事故现场,如伤者伤情严重,则应先拨打120救人。
因抢救受伤人员而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事故发生时的受伤人员和车辆位置,在不耽误伤者抢救的情况下对现场进行拍照。
现场处理
1、交警到来之后,说明情况,如无法保留事故现场,需另外提交事故照片;
2、人伤事故扣证或者扣车是难免的;
3、听交警安排送伤者入院治疗;
4、涉及车辆损失需保险公司现场勘查,并出具勘查报告。
医院处理
1、如伤者家属到场,可告知自己车辆是有保险的,车已被交警扣留;
2、可留下手机号码,并取得对方联系人的手机;
3、提醒伤者保留好医药费的发票及病历;
4、如需垫付,保留好垫钱票据。
二、事故调解及费用
等对方治疗结束,约定时间与保险公司、交通队协商调解,协商一致,现场出具调解书。
调解原则:责任划分尊重交警的意见。交警根据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
如果对交警责任认定有异议,及时提出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时间为3个工作日。
调解是在保险公司赔付标准的基础上寻求双方的意向的一致。如对方要求的赔偿金额超过保险公司的赔付标准,则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向法院起诉,追加保险公司为第二被告,保险公司收到传票,庭上应诉,最终根据法院判决书履行理赔款。
[定损修理]
拿到责任认定书,如仅自身车辆有损坏,取车或取证。如仅自身车辆有损坏,通知保险公司定损——修理厂修车——车主提车。
如涉及三者车辆,将车辆(本车、三者车辆)送抵定损中心并同时通知保险公司,定损——修理厂修车——提车。
[治疗费用 ]
1、医药费
病历卡、出院小结、费用清单、发票。
2、交通费
交通费发票、看病期间的公共交通费。
3、伤残赔偿金
伤残鉴定报告、户籍材料、影像学摄片,建议提交保险公司审阅再行赔付。
4、误工费
收入证明,最好要税单,收入证明没有税单证明力强。事故前三个月及休假期间的银行流水单、税单。
5、护理费
伤情、特殊护理提供护理人员误工费材料(参考各地司法护理标准)。
6、营养费
伤情(各地营养费标准不同)。
三、办理索赔所需证明材料
索赔申请书、驾驶证和行驶证、 被保人身份证、车辆修理发票(本人和三者车辆)、三者物损赔偿凭证、三者物损失清单、收款银行卡、交通事故认定书、交警调解书、赔偿凭证、伤者身份证、门诊病历、门诊发票以及其他涉及的证明、发票。
可能涉及的其他费用证明材料:伤者误工证明、护理人误工证明、伤者事故前三个月工资清单、护理人前三个月工资清单、伤残鉴定报告、户籍材料、影像学材料。
如私下赔付或者垫付伤者费用需提供赔付三者的收条,死亡事故需提供火化证明、死亡证明、尸检证明、户籍材料、被抚养人关系证明(派出所开具)
四、损失理算、赔付
保险公司收到索赔单证后进行理算,确定最终的赔付金额。保险公司财务人员会根据理赔人员理算后的金额,向车主指定账户划拨赔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