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道路交通事故伤残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安徽省道路交通事故伤残赔偿标准是什么

安徽省道路交通事故伤残赔偿标准是有固定收入=月收入/当月天数;无固定收入=法院地相同行业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365(天)误工时间*平均经济损失;护理费护理期(天)*(50~100)元/天;交通费就医,转院治疗以及处理交通事故相关事宜实际发生的费用,以正式票据为凭。

二、交通事故的赔偿责任

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机动车未参加的,由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在相当于相应的交通事故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交通事故各方的过错通常通过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来确定,当事人如果对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交警部门申请复核,未申请复核或者对复核结果不服的,可以在向法院提起诉讼时进行举证,由法院结合证据进行判断。但是由于自行举证的难度一般都很大,如果对交通事故认定书有异议的,还是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复核。

交通事故责任分为全部责任,主次责任,同等责任。每种责任具体的承担比例无全国统一的标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在制定自己的实施意见时作出了不同的规定,需参照当地规定确定。

各个地区由于经济发展的不同,以及政府的规定存在差异,发生交通事故伤残赔偿的标准也就不同。其实交通事故的发生与人们的安全意识有关,只要人们做到安全文明的驾驶,不饮酒不醉酒驾驶,就能很好的避免事故的发生,同时也是更好的保障利益不受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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