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交通事故后,第一点要做的就是做好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那么,深圳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标准是怎么样的呢?
2016深圳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标准
追尾事故:A车全责在相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发生追尾事故,后方车辆要负全部责任。
倒车溜车:A车全责在正常行驶状态下,前方车辆无故倒车造成事故的,责任全部要由前车承担。
越线超车:A车全责中心黄色双实线表示严格禁止车辆跨线超车或压线行驶,一旦车辆因超车越线发生事故就要负责全部责任。黄色虚线可以并线,调换车道,但一旦因超车越线发生事故就将负全部责任。
开关车门未排查周围情况:A车全责打开车门未排查周围情况,开车门一方要负事故全部责任。
掉头未让行:A车全责掉头车辆未让对面直行车,造成事故要由掉头车辆承担全部责任。
驶入专用车道:A车全责未按规定时间驶入专用车道,造成事故的要负全部责任。
变更车道:A车全责变更车道与正常车道行驶的车辆发生事故,要负全部责任。
未遇到障碍的车辆未让行:A车全责未遇到障碍的车辆未让遇到障碍的车,造成事故要由未遇到障碍的车承担全部责任。
会车时超车:A车全责会车时超车,与对面车辆造成事故,要承担全部责任。
交叉路口超车:A车全责交叉路口超车造成事故,要承担全部责任。进出或穿越道路的车未让行:A车全责进出或穿越道路时未让行,要承担全部责任。进出或穿越道路的车未让行:A车全责进出或穿越道路时未让行,要承担全部责任。进环岛车辆未让行:A车全责进出或穿越环岛车辆未让行,要承担全部责任。
进环岛车辆未让行:A车全责进出或穿越环岛车辆未让行,要承担全部责任。
有灯路口未让先被放行的车:A车全责有灯路口未让先被放行的车,要承担全部责任。
无灯路口未按提示标志让行:A车全责无灯路口未按提示标志让行,要承担全部责任。
无信号灯路口未让右侧的车辆:A车全责无信号灯路口未按提示标志让行,要承担全部责任。
无信号灯路口右转车辆未让左转车:A车全责无信号灯路口右转车辆未让左转车,要承担全部责任。
有信号灯的路口右转车未让直行的放行车辆:A车全责有信号灯的路口右转车未让直行的放行车辆,要承担全部责任。
有信号灯的路口左转车未让直行的放行车辆:A车全责有信号灯的路口左转车未让直行的放行车辆,要承担全部责任。
右侧超车:A车全责右侧超车发生事故,超车车辆要承担全部责任。
超越左转弯与掉头车辆:A车全责超越左转弯与掉头车辆发生事故,超车车辆要承担全部责任。
提出复核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注意: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
以上是有关于深圳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标准,这边还是要提醒大家一下,开车上路还是要遵循安全第一的原则,做到安全开车,文明驾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