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通事故至伤的医疗费包括哪些?
交通事故致伤的医药费包括:
1、挂号费
注:包括医院门诊挂号费、专家门诊挂号费等。
2、医药费
在确定医药费时,用药原则应当坚持“对症下药”,可用普通药物治疗的伤情,不用昂贵的药物。
用药范围应当控制在公费医疗范畴。
确定医药费用时应将处方和医疗费用发票有机结合起来审查(凡不具有针对性、可用可不用或者用于其他疾病的药品,属于不合理用药)。
注:指购买药品所支付的费用。
3、检查费
注意要排除重复检查和高额检查的费用(伤情必要的除处)。
合理转院后,接受医院在原来检查的基础上进行的检查不可视为重复检查。
注:检查费是指为确定伤情而收取的费用,包括为治疗所需和各种医疗检查费用,如血液检查费用、透视费用、CT费用、B超费用、彩超费等。
4、治疗费
注:即受害人接受治疗所支付的费用,如换药、打针、理疗、手术、化疗、矫形、整容等费用。
5、住院费
住院只于伤重或者住院确定伤情和手术治疗。
伤情可以在门诊治愈的受害人,是否可以得到住院费用的赔偿,应从严掌握。
注:住院费是指按住院标准入院而由医院收取的床位费、水电费等费用。
6、其他费用
交通事故致伤医疗费赔偿
医疗费赔偿的具体项目包括:(1)挂号费(2)医药费(3)住院费(4)治疗及手术费(5)器官功能恢复训练的康复费(6)整容费(7)其他后续治疗费。
2、计算标准: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的医药费、住院费和抢救费用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计算确定,需要康复训练、整容和后续治疗的,根据医院出具的继续治疗意见或者法医鉴定意见。如果无法确定的,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
3、需要的证据主要有:
(1)根据医院的医疗费收据、住院费收据、抢救费用单据。
(2)医院诊断证明书、病历、转院治疗证明、法医鉴定书。
(3)医院的继续治疗意见或者法医鉴定意见。
交通事故的发生无疑会带来人员的伤情必须要有治疗的环节,而治疗过程中所随之带来的医药费也是肇事的人应该计算在赔偿之中的,而医药费并不是简单的治疗花费的药物费用,其中还需要结合治疗的检查以及各种护理照顾的费用都是包含在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