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通事故汽车与电瓶车相撞有人伤赔偿是怎样的
交通事故汽车与电瓶车相撞有人伤赔偿根据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下列方式承担赔偿责任: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
二、汽车和电瓶车相撞责任认定是怎样的
汽车与电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首先应该根据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确定具体事故责任。在机动车一方按照交强险规定相关额度进行赔付之后,不足的赔偿部分按照认定书中的具体责任比例双方各自承担。
由交警队对交通事故责任进行认定,根据认定的结果确定各方的责任及赔偿数额。
对于民事赔偿的部分,先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的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超过部分,按照责任比例进行划分。
要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后期治疗费,如果经过鉴定构成伤残的话,可以要求赔偿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金等费用。
如果协商不了,及时向法院起诉保险公司及肇事者。
1)机动车全责,则机动车一方承担不足部分的全额赔偿;
2)机动车负主要责任,则机动车一方承担不足部分赔偿的70%,同时电动车一方需承担机动车一方损失赔偿的30%;
3)机动车负同等责任,则机动车一方承担不足部分赔偿的50%,同时电动车一方需承担机动车一方损失赔偿的50%;
4)机动车负次要责任,则机动车一方承担不足部分赔偿的30%,同时电动车一方需承担机动车一方损失赔偿的70%;
由于驾驶人的操作错误或者是没有遵守交通规则,导致交通事故的发是屡见不鲜。那么关于交通事故造成他人受伤,其赔偿的金额以及赔偿是由谁支付等等,一般情况下,会根据交警对于事故责任的划分进行商议,总而言之,不会让受害人存在利益损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