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车祸人伤理赔流程有哪些?

一、佛山车祸人伤理赔流程有哪些?

(一)报案:一般保险公司要求在事发48小时内报案。

1、出险后,客户向保险公司理赔部门报案;

2、内勤接报案后,要求客户将出险情况立即填写《业务出险登记表》(电话、传真等报案由内勤代填);

3、内勤根据客户提供的保险凭证或保险单号立即查阅保单副本并抄单以及复印保单、保单副本和附表。查阅保费收费情况并由财务人员在保费收据(业务及统计联)复印件上确认签章(特约付款须附上协议书或约定);

4、确认保险标的在保险有效期限内或出险前特约交费,要求客户填写《出险立案查询表》,予以立案(如电话、传真等报案,由检验人员负责要求客户填写),并按报案顺序编写立案号;

5、发放索赔单证。经立案后向被保险人发放有关索赔单证,并告知索赔手续和方法(电话、传真等报案,由检验人员负责);

6、通知检验人员,报告损失情况及出险地点。

以上工作在半个工作日内完成。

(二)查勘定损

1、检验人员在接保险公司内勤通知后1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场查勘和检验工作(受损标的在外地的检验,可委托当地保险公司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

2、要求客户提供有关单证;

3、指导客户填列有关索赔单证。

(三)签收审核索赔单证

1、营业部、各保险支公司内勤人员审核客户交来的赔案索赔单证,对手续不完备的向客户说明需补交的单证后退回客户,对单证齐全的赔案应在“出险报告(索赔)书"(一式二联)上签收后,将黄色联交还被保险人;

2、将索陪单证及备存的资料整理后,交产险部核赔科。

(四)理算复核

1、核赔科经办人接到内勤交来的资料后审核,单证手续齐全的在交接本上签收;

2、所有赔案必须在3个工作日内理算完毕,交核赔科负责人复核。

(五)审批

1、产险部权限内的赔案交主管理赔的经理审批;

2、超产险部权限的逐级上报。

(六)赔付结案

1、核赔科经办人将已完成审批手续的赔案编号,将赔款收据和计算书交财务划款;

2、财务对赔付确认后,除陪款收据和计算书红色联外,其余取回。

二、理赔注意事项:

1、及时报案。发生交通事故后,车主应保护好现场,并在48小时内向保险公司报案,如实陈述事故发生经过,提供保险单,等待保险公司查勘人员到现场查勘,同时填写好《索赔申请书》。

2、了解拒赔范围和免责范围。

3、损失过小索赔不划算。因为在车险续保时,保险公司有一个保费优惠条款,即车辆一年未出险,第二年续保时即可享受10%左右的保费优惠;如果连续几年没有出险记录,那么保费优惠最高能达到30%左右。

4、道路事故,先110,让交警开好证明就去修理场,报案.定损全套修理厂都能做到。

5、非道路事故(小区):自己写个证明,然后找所属派出所盖章就可以了。

6、单车事故: 110先交警开单~然后找修理厂。保险公司有的要看现场有的不要,不要的直接开去修理场,要的再报案等保险公司来看车。

佛山因车祸导致人员伤亡的情况下,首先要做的是就是送伤员进行医疗救治,然后再报案请交警部门进行责任认定,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是驾驶人员的责任造成的交通事故,如违法驾驶或者醉驾酒驾等行为导致的,保险公司可以不予赔偿相关的费用,而由事故责任认定方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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